本報特約評論員洪樂風
  在這一“公平至上”的領域,不同於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過程,不僅要運用“賺得多、獲益多”的無形之手,還應充分調動“有形之手”的力量。
  針對“我國社會保險費率全球第一”的說法,人民日報記者日前向人社部進行了求證,結論是大體處於國際上中等偏上水平。這其中,主要受社保制度模式、轉軌成本和人口結構等因素影響,需要理性看待。同時,人社部回應稱,我國社會保險費率將適時適當下調。
  無論任何社會,醫療、養老、失業、工傷、生育這些社會保障內容,都是最後的防線、最後的穩定器。在這一“公平至上”的領域,不同於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過程,不僅要運用“賺得多、獲益多”的無形之手,還應充分調動“有形之手”的力量。包括社會保障在內的二次分配,怎麼樣更多體現共同富裕的性質,始終離不開制度的完善、調控的給力。
  即便在當前的繳費格局中,也存在更多優化的餘地。譬如,社保支出占財政的比重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,而且補貼的擴張空間也不小。還有一直努力的全國統籌、擴大覆蓋面,一旦成行也有利於降低實際繳費負擔。另外,在經濟波動中,如何平衡各類企業之間的差別,尤其是適當減少小微企業的壓力,政府政策可以增加一定的靈活性。
  此外,二次分配的調節,還體現在不同群體的關係上。高收入者、低收入者的繳費基數,現在均參考社會平均工資,在到達退休年齡後,面對的養老待遇的差距將會有效縮小。但是,“老人”“新人”與“中人”的關係,就複雜得多,而之前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公務員、事業單位人員,並軌之後的“窟窿”誰來補上,同樣關乎公平正義的實現,考驗著執政能力的巧拙。
  更深層次上,社保費率、繳納負擔的高下,又不僅是勞動者之間的你高我低,還涉及到勞資對立的議題。如論者言,社保繳費是一部分工資的延期使用,屬於勞動報酬的範圍,是企業正常的成本。職工、企業共同承擔的繳費,之所以占據職工工資較高的比重,說到底還是工資基數太低。職工拿走的過少、企業拿走的過多,才是人們“社保焦慮”的根源。
  在商言商,不能單純指望企業家們的善舉,關鍵在於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,更多地體現制度的優越性。一方面,要通過混合所有制改革,向民營、外資企業輸出更多公有制性質,降低剝削率,提高工資水平。這是社保費率下降後,仍能保證預期福利不下降的治本之策。另一方面,就是要依法依規徵繳,該繳的稅收、該繳的保險,企業一分都不能耽擱。至於拖欠農民工工資、私自模糊最低工資標準,更要嚴肅執法、決不姑息。只有這樣,才能讓社會保險的血汗錢取之於民、用之於民,讓老百姓共享改革發展的寶貴成果。
  相關報道見03版  (原標題:降低社保費率 政府應更多作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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